长江委长航局共同研讨长江疏浚砂综合利用和砂石资源采运单管理工作

来源:人民长江报 作者:陈松平 李刚 时间:2018年07月19日

本站讯  7月18日,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在湖北省荆州市召开两部派出机构2018年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联席(扩大)会议,重点就荆州太平口航道疏浚砂综合利用试点、采运砂管理“四联单”制度等进行深入研究和讨论。长江委副主任胡甲均、长航局副局长朱汝明出席会议并讲话,荆州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钟芝清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开展荆州太平口疏浚砂综合利用试点,既有利于缓解荆州地区砂石资源供需矛盾,支持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又利于减轻疏浚弃砂对水生态环境的影响,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荆州市政府要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好主体责任,相关各方要按职责分工落实好各自责任,强化现场监管,加强船泊的动态管控,实行采运砂“四联单”制,杜绝违法行为发生,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长江砂石资源采运管理实行“四联单”制度,可从源头上加强对非法采砂的管控,长江委和长航局要认真研究现行法律制度,寻求规范管理的有效措施,尽快提出“四联单”制度的上报稿,争取今年底由水利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出台规范性文件。

胡甲均指出,多年来,水利、交通部门密切合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了打击非法采砂的强大合力,采砂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长江干流规模性非法采砂基本绝迹,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局面总体可控、稳定向好。

胡甲均强调,当前砂石资源供需矛盾突出,非法采砂反弹压力很大,长效机制急需建立,采砂管理仍然任重道远,决不能有丝毫懈怠,决不能让已取得的成果付之东流。长江委与长航局要通力合作,建立行之有效、反应快速的联合执法机制,严防非法采砂出现反弹。要创新管理手段,加强太平口航道疏浚工程弃砂综合利用试点工作的监督管理,以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抓手,实现疏浚、运输、储存、利用等各个环节的全方位监管。要深化部门合作,积极探索采运砂船舶“四联单”制度,建立和完善航道疏浚项目审批、航道疏浚量、涉砂船舶监管等信息通报制度。要加强源头治理,结合AIS和视频监控等手段,强化对“三无”涉砂船舶的有效管控,督促沿江各地政府加强对船舶建造企业的监管,严控采砂船舶的新建和改建。要加大信息共享,加强部门和区域间的沟通联络,完善非法采砂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种非法采砂行为。

朱汝明强调,长航局要在航道疏浚项目审批、航道疏浚量、涉砂船舶监管等方面加强与长江委的沟通协作,加强信息通报。他还就联合长江委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治理、加强“三无”船舶管理、推进非法采砂入刑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还就开展联合打击非法采砂、“三无”涉砂船舶管理、加强航道疏浚审批及涉砂信息共享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并达成共识。会前,与会代表赴荆州太平口水域现场检查了航道疏浚砂综合利用试点情况,查看了疏浚作业现场和砂石堆场情况。

长江委砂管局,长航局、长江海事局、长江航道局、长航公安局,湖北省水利厅,荆州市人民政府及其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周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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