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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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领导成员
机构设置
机构沿革
长江委精神

长江水利委员会(简称长江委)是水利部派出的流域管理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和水利部授权,在长江流域和澜沧江以西(含澜沧江)区域内依法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是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成立于1950年2月。

目前,长江委由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三部分组成,分别承担流域水行政管理职能、基础事业职能和以勘测设计为主体的技术服务职能。委机关内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所属事业单位15个,企业4个。全委现有职工约2.6万人,其中在职职工1.5万人,各类专业技术人才7600多人,累计入选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中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9人。建有8个国家级、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荣获包括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国家优秀工程设计金奖在内的国家级、省(部)级奖励650余项,与4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经济技术交流合作。

长江委成立60多年来,始终贯彻中央治水方针和水利部党组的决策部署,坚持以规划为先导、以防洪为重点、以大型水利工程建设为基础、以水行政管理为手段、以科技创新为支撑,全方位开展治江工作,取得了重要成就。积累了较为丰富完整的流域水文泥沙、地质勘查、河道观测、涉水工程、地理信息、生态环境、社会经济等基础资料,构建了覆盖全流域的水文、水质、水生态、水土保持综合站网体系。先后3次编制修订长江流域综合规划,逐步完善了流域规划体系。设计了三峡、南水北调中线、荆江分洪、葛洲坝、丹江口等举世瞩目的水利工程,形成了流域防洪、供水、发电、生态、航运等水资源综合利用体系。作为长江防总技术支撑和参谋办事机构,在防汛抗旱组织管理、责任制落实、监测预报、科学调度、技术指导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不断强化流域综合管理,创造了巨大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先后战胜1954年、1998年、2016年等洪涝灾害,圆满完成四川汶川地震、青海玉树地震、甘肃舟曲泥石流和“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等水利应急救灾任务,多次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表彰,相继获得“全国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文明单位”等一系列荣誉称号,凝炼了“团结、奉献、科学、创新”的长江委精神。